商洛公積金管理中心是隸屬于商洛市人民***的事業(yè)單位,主要由商州、洛南、山陽、丹鳳、商南、鎮(zhèn)安、柞水七個管理部等組成,主要的職責是對本市區(qū)的住房公積金進行管理與運行。
商洛市住房公積金決策機構是商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商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代表為主組成,其中:人民***負責人和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委員由商洛市人民***聘任,主任由市***副市長擔任。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通過會議制度,實行民主決策。
商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履行以下職責:①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辦法,并監(jiān)督實施;②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確定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③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④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⑤確定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比例,審議批準住房公積金年度公報的公布事宜。
商洛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本地區(qū)住房資金、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運作工作,對全市公房出售款、集資建房款等工作實行統一、集中的管理。商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基本原則是管委會決策、中心運作、銀行專戶、財政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