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死亡保險又叫定期壽險(Term Insurance),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死亡,才可以得到保險金。若保險期滿后被保險人仍然生存,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責任,也即得不到賠款。定期死亡保險只有保險功能,沒有儲蓄功能,其保費是人壽保險中最便宜的。這種保險適合收入較低而急需較高保險金額的人購買,通常作為終生壽險或兩全保險的補充,可以用作貸款的擔保手段。目前我國市場上的保險產品主要分為儲蓄型和保障型,儲蓄型保險兼具儲蓄和保障功能,具有增值收益的特點。
定期死亡保險是指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或全殘,則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若保險期限屆滿被保險人健在,則保險合同自然終止,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責任,并且不退回保險費。定期壽險的保險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歲、60歲等約定年齡等多項選擇。定期壽險具有"低保費、高保障"的優(yōu)點,保險金的給付將免納所得稅和遺產稅。目前我國市場上的保險產品主要分為儲蓄型和保障型,儲蓄型保險兼具儲蓄和保障功能,具有增值收益的特點。
定額定期壽險。顧名思義,這一險種在整個保險有效期限內保險金額都固定不變。這是最普通也是傳統(tǒng)的定期壽險產品。
減額定期壽險。相對與定額定期壽險來說,該險種的保險金額在有效期內是不斷遞減的定期壽險。常見的有抵押貸款償還保險、信用人壽保險和家庭收入保險。前兩者都是為債權人的利益提供違約風險保障,而且保額都是隨著債務的減少而降低的。家庭收入保險是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死亡后,保險人對其家庭一般消費以及子女教育費用提供的一種經濟保障。
增額定期壽險。增額定期壽險的保險金額會在初始保額的基礎上按約定的金額或比例逐期遞增。
靠前,保險期限一定,其保險期限可以為5年、10年、15年或20年、25年不等。
第二,定期壽險的保費低廉。在相同保險金額、相同投保條件下,其保險費低于任何一種人壽保險。這是定期人壽險的最大優(yōu)點。
第三,定期保險的低價和高保障,使得被保險人的逆選擇增加,也易誘發(fā)道德危險。因此,需要嚴格控制。
第四,定期保險的保險期限和保險金額可以考慮投保人的經濟狀況進行變更,以靈活地滿足不同需要。
第五,投保人的逆選擇傾向與保險人的風險選擇并存。
可續(xù)保條款和可轉換條款??衫m(xù)保條款--允許投保人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在定期壽險期滿時續(xù)保一個定期壽險。換言之,被保險人不必進行體檢或向保險公司提供關于最近健康狀況的證明材料。如果投保人要求續(xù)保,則不論被保險人健康狀況如何,保險公司都必須給以續(xù)保。
可轉換條款--允許投保人在保險期限內將定期壽險轉換為終身壽險。也就是說,即使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已嚴重惡化,成為不可保風險,保險公司也不能拒絕投保人的轉換要求。轉換后終身壽險的保費只能按事先約定的保險費率收取,不能根據(jù)特定被保險人的死亡風險而提高保費。當投保人將可轉換定期壽險轉換成終身壽險時,保險公司通常會簽發(fā)一個新的保單,并通常根據(jù)轉換時被保險人的年齡計算保險費率。
1、年紀較輕的被保險人:處于孕育期的學生;處于建設期,剛進入社會或剛結婚的年輕人。
2、收入有限但生計責任較重大的被保險人:正在建設期或成熟期的收入較不寬裕、但照顧家庭及子女的責任較重的被保險人。
3、暫時需要有死亡保障的被保險人:正在償還貸款或債務的被保險人;因為失業(yè)或其他原因,繳付保費能力暫時發(fā)生困難的被保險人。
所謂“定期死亡保險(定期壽險)”與“終身壽險”只是按照保險期限劃分的一個概念。因為保險期限的區(qū)別,“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之間的費率相差較大。另外,如果在保險期限內退保,終身壽險可以獲得相應的現(xiàn)金價值,而定期壽險基本上沒有現(xiàn)金價值。
但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屆滿時仍然生存,保險合同即行終止,保險公司無給付義務,也不退還保險費。也就是說,定期壽險的保險期是“人生的一個階段”,且基本是消費型的,到期后繳的錢再也拿不回來了。目前也出現(xiàn)了“返還型定期壽險”,顧名思義,后者是一種儲蓄型定期壽險,當保險期限屆滿時,可以取保單現(xiàn)金價值超過已支付保費利金,保險責任就終止了。
誤區(qū)一、定期壽險不如終身壽險:與定期壽險不同,“終身壽險”的保障期限為終身,被保險人不論因遭受意外事故還是疾病,導致身故或高殘均可得到等同甚至超過保險金額的保險金給付。終身壽險只要維持合同有效,保險金最終必將給付(因為人總有一死)。
誤區(qū)二、買了定期壽險可以不用買其他保險:定期壽險保障全面,且保費便宜,具有意外身故,以及殘疾保障。但是定期壽險不能夠進行針對性的保障,特別是針對家里的頂梁柱,一份重大疾病保險是非常重要的,保障具有針對性,且保障額度高。
誤區(qū)三、條款不清就投保:購買定期壽險時要注意可續(xù)保和可轉換條款?!翱衫m(xù)?!钡耐侗H死m(xù)保時的年齡與續(xù)保次數(shù)不能超出保險公司的規(guī)定;“可轉換”的投保人在行使轉換權時投保人不必提供被保險人的可保證明。這兩條款是為了滿足投保人更高的保障需求設計的。
靠前,報案。一般情況下,投保人應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10日內通知保險公司,但由于各個險種的理賠時效都不盡相同,所以一定要根據(jù)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及時報案,以防自己的利益遭到損失。
第二、備齊所需的單證。保險公司為了維護所有保戶的利益,防止有人騙保,一定會要求被保險人在指定時間內說明詳細情節(jié)并提供損失證據(jù)。不論什么險種,受益人理賠時都需準備保險單正本、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證件的原件及最近一次所繳保費的**等等單證。
第三、準備醫(yī)療分割單。如果被保險人有基本醫(yī)療保險,社保已經給報銷了一部分,那么在向保險公司理賠時還需出示社保開具的醫(yī)療費用報銷分割單,并注明所花費的醫(yī)療費用總額和社保已支付的費用,連同原始單據(jù)的復印件一起交給保險公司。
第四,進行事故調查并發(fā)放保險金。當資料收齊后,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門開始著手進行調查相關事項。并發(fā)放保險金。
什么是定期死亡保險?顧名思義,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死亡,才可以得到保險金。若保險期滿后被保險人仍然生存,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責任,也即得不到賠款。
簡介
定期死亡保險,也叫定期壽險,是以被保險人在約定的保險期限內,因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原因死亡而由保險人依據(jù)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給付受益人定額保險金的一種保險。定期死亡保險只有保險功能,沒有儲蓄功能,其保費是人壽保險中最便宜的。這種保險適合收入較低而急需較高保險金額的人購買,通常作為終生壽險或兩全保險的補充,可以用作貸款的擔保手段。定期壽險是世界上最早產生的壽險種類。1583年6月18日簽發(fā)的被認為是靠前份壽險保單的威廉·吉朋(WilliamGybbons)的12個月期的保單就屬于定期死亡保險。
種類
1、定額定期壽險,這一險種在整個保險有效期限內保險金額都固定不變。這是最普通也是傳統(tǒng)的定期壽險產品。
2、減額定期壽險。相對與定額定期壽險來說,該險種的保險金額在有效期內是不斷遞減的定期壽險。常見的有抵押貸款償還保險、信用人壽保險和家庭收入保險。前兩者都是為債權人的利益提供違約風險保障,而且保額都是隨著債務的減少而降低的。家庭收入保險是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死亡后,保險人對其家庭一般消費以及子女教育費用提供的一種經濟保障。
3、增額定期壽險。增額定期壽險的保險金額會在初始保額的基礎上按約定的金額或比例逐期遞增。例如,某60歲滿期遞增定期壽險的初始保額為10萬元,以后保額逐年遞增5%,或者按照生活費用的增長來調整保額的遞增速度。其保險費也會隨著保額的增加而增加。與定額定期壽險產品相比,投保人購買增額定期壽險,可以將通貨膨脹而導致的購買力下降風險轉移給保險人。
主要特點
靠前,保險期限一定,其保險期限可以為5年、10年、15年或20年、25年不等。有的以達到特定年齡(如65歲、70歲)為保險期滿,也有應保戶要求而提供的短于一年的定期保險。因此,如果被保險人16歲投保,其保險期限可以有多種選擇,最長可達到54年;第二,保費不退還。如果保險期滿,被保險人仍生存,保險人不承擔給付責任,同時不退還投保人已繳納的保險費和現(xiàn)金價值。因為生存者在保險期內所交的保險費及保險費所產生的***收入已作為死亡保險金的一部分,由保險公司支付給了死亡者的受益人;
第三,定期壽險的保費低廉。在相同保險金額、相同投保條件下,其保險費低于任何一種人壽保險。這是定期人壽險的最大優(yōu)點。這是因為死亡保險提供的完全是危險保障,一年定期保險的純保費就是根據(jù)被保險人死亡概率計算而來的危險保險費,沒有儲蓄的性質。
定期保險的保險人承擔死亡風險責任的時間有確定的期限,并不超過被保險人年滿65歲,所以即便是保險期間內采用“均衡保費”的方法,其計收的保險費也低于其他任何一種人壽保險,而保險金額并不因此而壓低。如被保險人生存,則其繳納的保費及其利息成為死亡者的保險金的一部分。因此,定期死亡保險成為在其他條件相同時保費最低的險種;
第四,定期保險的低價和高保障,使得被保險人的逆選擇增加,也易誘發(fā)道德危險。因此,需要嚴格控制;
第五,定期保險的保險期限和保險金額可以考慮投保人的經濟狀況進行變更,以靈活地滿足不同需要;
第六,投保人的逆選擇傾向與保險人的風險選擇并存。
投保定期保險可以較少的支出獲取較大的保障,所以極容易產生逆選擇,表現(xiàn)為人們在感到或已經存在著身體不適感有某種極度危險存在時,往往會投保較大金額的定期保險;而在自我感覺身體健康、狀態(tài)良好的時候,往往退保或不再續(xù)保。
定期死亡保險是一款保費低廉,保險期限一定的壽險,分為定額定期壽險、減額定期壽險、增額定期壽險,適合收入較低而急需較高保險金額的人購買。
產品名稱:太平福壽”意外傷害保險 | |
推薦指數(shù): | |
1、普通意外保險金10萬元,意外醫(yī)療保險金2萬元; 2、飛機意外保險金50萬元,火車輪船保險金20萬元,客運汽車保險金15萬元; 3、本產品不承保高危職業(yè)人群高危職業(yè)包括但不限于船員、海洋作業(yè)人員、潛 水員、航空空勤人員等。 | |
135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