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福澤安康保險計劃屬于人壽保障計劃,主險提供身故保障,滿期可領(lǐng)取滿期金;附加1提供80種重疾保障;附加2提供80種重疾、50種特定輕度重疾保障。
保險期限: 至80/100周歲
繳費方式: 與保險公司約定
投保年齡: 0-50周歲
平安福澤安康保險計劃由《平安福澤安康兩全保險》《平安附加福澤安康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平安附加福澤安康多重重大疾病保險》組成。
一、輕癥保障
保50種輕癥,賠付20%保額,賠1次。
輕癥賠付比例變化:
保單生效滿5年之前發(fā)生輕癥,賠20%保額;
保單生效5-10年,賠25%保額;
保單生效10-15年,賠30%保額;
保單生效滿15年至期滿,每5年增加5%,比如生效30年未發(fā)生保額為45%(額度遠超所有輕癥賠付)。
二、重疾保障
保80種重疾,賠100%保額,賠3次,疾病分3組,每次間隔180天以上。
重疾賠付比例變化:
保單生效滿5年之前發(fā)生輕癥,賠20%保額;
保單生效5-10年,賠105%保額;
保單生效10-15年,賠110%保額;
保單生效滿15年至期滿,每5年增加5%,比如生效30年未發(fā)生保額為125%(額度遠超所有重疾賠付)。
三、滿期返還保費
如果未發(fā)生重疾,滿期可返還保費,保至80周歲返還128%的主險+附加險1的已交保費;保至100周歲返還150%的主險+附加險1的已交保費。
四、身故保障
如過未發(fā)生重疾,身故可按重疾保額及其賠付比例變化規(guī)律進行賠付,保額也隨保單生效年限不斷提高。
保額隨時間不斷提高;
重疾可多次賠付;
輕癥賠后合同有效;
未發(fā)生重疾滿期返還保費;
身故也能時間漲保額。
重疾分3組,間隔期每次180天,分組的重疾都會降低二次賠付的規(guī)律,同類疾病賠付機會大大降低。
重疾發(fā)生后,高保費的主險(滿期+身故)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投保案例
王先生今年35歲了,想為自己買一份保險,他選擇了平安福澤安康保險計劃王先生可以保至100周歲,他選擇交費20年,保險的保額為30萬,王先生可以得到的保費=4007.377*3=12022.131元。
如果王先生在投保的5年內(nèi)發(fā)生意外,他購買保險保額如下:
輕癥保額:6萬
重疾保額:30萬
未發(fā)生重疾身故保額:30萬
未發(fā)生重疾滿期保額:240442.62*150%=360663.93元
多重重疾有效,還剩2次。
如果王先生在30年后發(fā)生了保險責任,保額又發(fā)生了變化,分別為:
輕癥保額:30萬*45%=13.5萬
重疾保額:30萬*125%=37.5萬
40年后2次重疾:30萬*135%=40.5萬
已發(fā)生重疾滿期、身故:0元
50年后3次重疾:30萬**145%=43.5萬
未發(fā)生重疾身故:43.5萬
綜上所述,平安福澤安康保險計劃保障是比較全面的,保額隨時間不斷提高,滿期還可以返還保費。感興趣的朋友們可在線咨詢我們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