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上工人死亡誰負責賠償責任?
工地上工人死亡應該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生效)
靠前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勞務關系中的侵權責任】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jù)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二、工人死亡賠償標準怎么確定?
1、因受害人死亡產(chǎn)生的費用,包括:喪葬費,以及**喪事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的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喪葬費為當?shù)厣弦荒甓嚷毠ぴ缕骄べY標準,以6個月總額計算。
2、受害人醫(yī)療期間產(chǎn)生的費用,包括:醫(yī)藥費、誤工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計算;收入不詳?shù)模蓞⒖籍數(shù)赝袠I(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誤工時間根據(jù)醫(yī)療機構(gòu)出具的證明確定。因傷致殘的,可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3、因傷致殘或死亡的,還應賠償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賠償金標準為當?shù)厣弦荒甓瘸擎?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自定殘或死亡之日起按20年計算。60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yè)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yè)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diào)整。
農(nóng)民工在工地上死亡的這種意外事故,對于家屬來講,家屬可以直接向包工頭追責的,不過,具體也要看工人在工地上死亡的原因,如果是工人們之間打架斗毆,或者工人酗酒、吸毒導致這樣的結(jié)果的,工地是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