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上個人名譽權定義是什么
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維護自己名譽的權利。人格權的一種。人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任何人對公民和法人的名譽不得損害。凡敗壞他人名譽,損害他人形象的行為,都是對名譽權的侵犯,行為人應負法律責任。
依據(jù)《民法典》(生效)
靠前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靠前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二、名譽侵權的形式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隱私等。
(一)侮辱
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臟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二)誹謗
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jù)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并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通則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xiàn)在散布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shù)母偁幨侄胃憧鍖Ψ降鹊?,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三、侵犯名譽權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依照《民法典》(生效)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靠前千條 行為人因侵害人格權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范圍相當。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謴兔u、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謴兔u、消除影響的范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的范圍相當。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shù)模謾嗳藨撡r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jié),給與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后果等情況酌定!
名譽侵權有時會造成比直接的人身傷害更為嚴重的危害后果,導致個人受到群體乃至整個社會的指責,承擔巨大的心理壓力。因此,名譽侵權行為是違法行為,行為人造成危害結果的,必須消除,有時也需要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