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應包括哪些內容?
《公司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股東名冊是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表明公司的股東構成,是股東行使股東權利的重要依據(jù)。
凡是記載于股東名冊的人員,一般應認為具有股東的資格,是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的權利。
二、股東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股東權利大概有以下八項內容:
1、股東身份權,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置備股東名冊。
2、參與決策權,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利機構,股東通過股東會實現(xiàn)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權。
3、資產收益權,股東有權分取紅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財產。
4、退出權,在特定情況下,股東可以請求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份。
5、知情權,股東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經營狀況的權利。
6、提議、召集、主持股東會臨時會議權,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有權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7、優(yōu)先受讓和認購新股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優(yōu)先受讓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的優(yōu)先認購權。
8、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股東義務,主要有以下三項內容:
1、遵守公司章程的義務。
2、按期足額繳納認購的出資額的義務。
3、公司驗資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資的義務
綜合上面所說的,股東名冊只能是屬于出資的人員才能記冊在內,一般所包括的內容主要是股東的基本信息,還有出資的情況,只有確定清楚,這樣才能保障到股東的合法權益,股東一旦確定清楚,那么屬于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就需要按公司法的條款來進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