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在親戚的游說下買了份人身保險,說是每年交1310元,十年后能得到兩萬元,最近我才得知,當初的口頭承諾全是假的……”日前,市民張先生來到本報,反映了自己的遭遇。據(jù)張先生介紹,2015年7月,從事保險業(yè)務的親戚提著水果來到他家,推銷一種名為“某某B”的保險??壳按谓佑|保險的張先生,面對保險合同上幾十項保險條文,有些看不明白。親戚簡要地告訴他,只要每年交1310元,十年后若有需要可一次性取現(xiàn)兩萬元?!皟鹤忧『檬旰笊洗髮W,交十年就是13100元,到時能取兩萬元,這比存銀行強多了?!睆埾壬X著很劃算,簽了合同并于每年7月13日前按時交付保險費。今年7月6日,張先生去保險公司營業(yè)廳交付保費時隨口問了一下到期取錢的事,工作人員的回答卻讓他很是意外?!肮ぷ魅藛T說十年后取錢只能取12000多元,比已支付保費還少1000余元;如果現(xiàn)在退保,扣除違約金后只能取5100元,比已支付保費少了2760元。這和辦保險前的承諾完全不同,真是太氣人了?!睆埾壬謵阑鸬卣f。事后,張先生多次去保險公司營業(yè)廳查詢此事,得到的說法都是以保險合同為準。隨后,記者咨詢了負責張先生保險業(yè)務的該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鄧女士。鄧女士說,給張先生**保險的業(yè)務員早在三年前就已離職,“根據(jù)張先生的敘述,該業(yè)務員應屬誤導,但作為投保人張先生應該仔細閱讀合同條文。”針對此事,市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秘書長曹文勝說,“近幾年,我市已對保險銷售誤導行為進行了嚴打,并將嚴重誤導客戶的銷售人員列入了行業(yè)黑名單。”曹文勝建議,消費者若打算購買保險產(chǎn)品,一定要謹慎選擇,“了解保險產(chǎn)品有10天猶豫期,即自簽下保單日起10日內(nèi)可退保,不必承擔費用。而超過‘猶豫期’,保險公司就會扣除相應費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