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gdp不是人均收入,它們有著完全不同的概念:
1、GDP。
即國內生產總值,在西方經濟學中,常定義為一個國家或地區(qū)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一年)所生產的全部最終產品和勞務的價值總和。表明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經濟活動的總規(guī)模。在統(tǒng)計時,一般會包括消費,投資,凈出口等數(shù)據(jù)。
2、人均GDP。
即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是將一個國家核算期內(通常是一年)實現(xiàn)的國內生產總值與這個國家的常住人口(或戶籍人口)相比計算得出來的,是衡量各國人民生活水平的一個標準,人均GDP越高,說明這個國家的國民越富有。為了更加客觀地衡量,經常與購買力平價結合。
人均GDP常作為發(fā)展經濟學中衡量經濟發(fā)展狀況的指標,是最重要的宏觀經濟指標之一。在某種程度上比GDP總量更能反映一國或一個地區(qū)的富裕程度和經濟發(fā)展水平,國際上通常使用此指標來進行國別間比較,比如世界銀行的年度報告中必列示此項。
3、收入。
收入是財務會計的一個基本要素。是指某一個體,包括個人或者企業(yè)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轉讓資產使用權等日?;顒又兴纬傻慕洕娴目偭魅?,通常包括營業(yè)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資產處置收益、其他收益、營業(yè)外收入等。
4、人均國民收入。
人均國民收入是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通常為1年)內按人口平均計算的國民收入占有量。人均國民收入是綜合地反映一國經濟發(fā)展水平、經濟實力、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標志,與人口增長成反比,與國民收入增長成正比。
人均國民收入的增長決定于下列因素: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物質消耗的節(jié)約、總人口的變化、勞動力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的高低。
5、人均可支配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被認為是消費開支的最重要的決定性因素,因而常被用來衡量一個國家生活水平的變化情況。按照收入的來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項,分別為:工資性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產性凈收入和轉移性凈收入。
由于不含非金融企業(yè)部門、金融機構部門和***部門,居民可支配總收入遠小于國民可支配總收入。